“放炮”可图一时之快,但痛快之余,一个尴尬的问题表面化了:那便是我们如何对待法。执法部门此次并没有采取往年一样的严厉措施,给人的感觉几乎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任,个中缘由耐人寻味。
显然,禁放规定已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。何去何从?不只北京,诸多城市均面临这一问题。事实上,禁放立法之初的“一窝蜂”和仓促,早已埋下了日后麻烦的种子。当时许多城市赶潮似地立下禁放规矩,甚至一些小城市也攀比着忝列其中,仿佛只有这样才够文明,才能显示城市管理者的水平。至于禁放在本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,则缺乏评估。
在北京这样一个文物众多的故都,禁放不是没有理由的,加上燃放烟花爆竹的确存在引发火灾、伤害人身的危险,所以北京禁放比较早,成效也很显著,完全废止甚为可惜,但略作改动,譬如缩小禁放区,倒也算是从善如流。